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沈华斌

1370881435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南邵阳县法院“以和促执”化解当事人八年恩怨

添加时间:2015年3月20日 来源: 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jgxsbhls.com/
“李庭长,你现在有空吗?我厂里的货销完了,我等下把案款送到执行局来。”1月23日,湖南省邵阳县法院执行局李晚龙庭长刚到办公室,就接到被执行人莫某打来的电话,让李庭长喜出望外的事,该案通过和解执行,莫某从逃避执行己经转变为主动履行了。

  原来,家住邵阳县白仓镇黄莲村的黎某和莫某是很要好的朋友,莫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2005年初向黎某借款35000元,约定利息月息1分5,从当天起开始计息;后因莫某做生意经营不善,管理不科学,亏损严重,虽经黎某多次催讨,莫某就是不偿还借款。该案经起诉、判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止、继续执行已经耗时八年之久,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矛盾越来越激化。然而,该案转到办案经验丰富的李庭长手里,不到三个月就和解执行完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八年恩怨。

  话说,针对莫某的实际困难和履行的可能性,李晚龙庭长和其他执行干警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帮助被执行人尽快销货,并以产品抵押找朋友凑了部分钱,申请执行人黎某也同意减免莫某的部分赔偿义务,在李庭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面对此情此景,莫某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法院对我这么好,我一定主动履行,等我销货有钱了,不用你们上门,我自己第一时间交到法院来。”两个多月后的今天,莫某就如约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遂出现了文首主动缴纳案款的一幕。

  据了解,邵阳县法院干警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不仅考虑案件事实,还考虑社会人情,慎用或少用强制措施,因案而宜、因时而宜、因人而宜,针对不同的个案情况区别对待,制定灵活机动的执行方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联系电话:13708814359

全国服务热线

1370881435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