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沈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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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县原勘测队长非法敛财被判刑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3日 来源: 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jgxsbhls.com/
8月23日,山东省莒南县勘测队原队长王伟新因贪污、受贿,被莒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今年48岁的王伟新是山东省莒南县人,2001年5月至2007年4月11日担任莒南县勘测队队长。

  2001年5月至2006年12月,王伟新利用担任勘测队队长的便利,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等手段,贪污单位勘测费等公款19笔,计158189元。

  自2004年春天至2007年4月份,王伟新利用职务上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19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现金及购物卡,总计金额523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伟新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等手段,贪污本单位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现金及购物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王伟新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应减轻处罚。被告人王伟新一人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归案后,被告人积极退赃,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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