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沈华斌

1370881435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车主倒车将另一车撞河里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来源: 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jgxsbhls.com/

车主倒车将另一车撞河里

昨天,郑州东风渠的河堤上,一辆轿车在倒车时,不慎碰到停在河堤上的另一辆白色轿车,结果白色轿车掉入河中,几乎完全被河水淹没。就在1个多月前,也是在此地,一名女子倒车,连人带车掉入了河中。

事发地点位于文化路连霍高速交叉口附近的东风渠河边。目击者董先生介绍,当时河堤上停着很多车,一辆轿车在此倒车时不小心碰到了停在河边的一辆白色轿车,结果,白色轿车滑到了河中,河水几乎全部淹没了车顶,幸亏当时这辆车里没有人。随后,有人找来绳子和另一辆车,把河中的轿车拉了出来。但是,记者发现该轿车的车厢里多处进水,后备厢也被浸湿了。在事发现场的河堤上,还停放有几十辆轿车,有些轿车的后轮骑在河堤边缘上,后轮下垫着砖头和石块。河堤上有几间活动板房,上面写有东风渠管理处的字样。板房内的一名工人称,河堤上的车辆是一个二手车交易公司的。

今年9月12日,也是在事发地附近,一名女子开车时因为挂错了挡,连人带车滑进了东风渠,轿车半个车身被淹。幸运的是,该处河水较浅,该女子从车内逃出。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发生重大事故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在该事件中,车主倒车将其他车撞入河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所以,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联系电话:13708814359

全国服务热线

1370881435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