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沈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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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拘役还能取保候审么 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什么?

添加时间:2023年5月5日 来源: 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jgxsbhls.com/

  沈华斌律师,昆明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云南领正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院判拘役还能取保候审么

一、法院判拘役还能取保候审么

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已判决的服刑的,此时已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因此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不过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措施,而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因此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

二、申请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会留案底,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探视。

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什么?

一、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什么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有哪些保证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保证

保证人保证又称人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人保证的特点是以保证人的信誉等来保证,不涉及金钱。一方面,可以通过保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强制,使其不致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保证人监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监督、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

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情形。

保证金保证

保证金保证又称财产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保证的特点是,利用经济利益,来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能够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说明。且我国取保候审有两种方法。需要当事人找到一个担保人为其担保。或者当时就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为自己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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