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沈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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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注重对当前少年犯罪新趋向及原因的调查分

添加时间:2015年1月31日 来源: 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jgxsbhls.com/
我院自2000年8月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以来,受市中院指定统一管辖全市三个城市区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近三年来共审理少年犯罪案件326件,其每年呈上升趋势。2003年审理少年犯罪案件63起,2004年77起,2005年104起,今年元月至9月底已受理82起,我院针对少年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抽调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分析,经分析认为:
当前少年犯罪呈现六大特点:一、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犯罪案件中比例呈上升势头。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29件,少年刑事案件占35.1%,其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占54%,在犯罪手段上日趋翻新,且有较强的隐蔽和较高的成功率。通过审理分析看,少年犯罪既遂率占全部少年犯罪的80%以上。二、犯罪动机简单,多为盲从性、冲动性、突发性犯罪。当遇到外界某种刺激而萌生某种欲望,突发犯罪,从动机的出现到犯罪的发生,时间很短,头脑一热,说干就干,不计后果。如:看到谁家无人,顺手就偷,遇到单身行走或独居女子就抢劫,就强奸侮辱,因琐屑小事发生争执,极易导致越轨行为,甚至走向犯罪,或因对方不顺眼拔刀就捅,伤人夺命。经调查统计,三年中我院受理的少年犯罪中,有30%属于这类情况。三、团伙犯罪日益突出,是其犯罪的主要形式。三年来,我院受理的案件中主要以抢劫、盗窃、强奸、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为主,农村的少年主要表现在侵财型,城市的少年主要表现在暴力型,而多以多人纠集一起实施犯罪为突出特点。他们“重感情”、“讲义气”、“崇拜为哥们两肋插刀”,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遇事不冷静、不计后果,往往是先“动手”后“动脑”,自控能力差,只要有人提议,不分善恶,共同响应,一哄而上引发犯罪。三年中,我院共受理2人以上的少年团伙犯罪案件占24.2%。四、犯罪少年呈低龄化趋势。据调查统计,三年来,我院判处人犯中,16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犯的18.7%,其中最小的年龄仅13岁。16岁以下少年犯罪与三年前同期相比上升4.17%。因法定年龄限制,其中有40%未成年人未能受到法律追究。五、犯罪类型日趋多样化,犯罪手段向暴力化、智能化发展。从三年来受理的案件看,少年犯罪类型由原来的单一化发展到多样化,伤害、爆炸、绑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明显增加。特别是近年来利用网络犯罪也明显增多,占少年犯罪总数的12.1%。六、少年犯罪以在校生、失学、无业、待业者居多。从2003年以来受理的少年罪犯身份调查结果看:在校生24人,辍校生48人,农民120人,待业者288人,分别占5%、10%、25%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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