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沈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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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狮吼”数年载 懦夫愤然杀悍妻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来源: 昆明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jgxsbhls.com/
因为家庭矛盾发生口角,丈夫盛怒之下从家中拿出一根白色尼龙绳勒住妻子颈部致其倒地无动弹。近日,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2年8月27日晚,被告人吴某与其妻子蒋某在家中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蒋某便打电话喊娘家人过来帮忙。约23时许,蒋家人离开。被告人吴某想到蒋某平时好吃懒做,经常辱骂自己,当天还叫娘家人来打自己,遂产生杀死蒋某的念头,从家中二楼拿出一根白色尼龙绳。约半小时后,见蒋某依然坐在凉椅上喝酒并辱骂自己,吴某只觉得多年来强忍住的怒气直往上涌,两眼直盯着妻子,但妻子没有意识到他的内心变化,还在嚷嚷:“怎么了?你是不是要杀了我?”吴某没有理睬,将尼龙绳打上活结,一声不响地从妻子背后把绳子框到其颈部,向两边用力拉约两分钟,直到蒋倒地无动弹。被告人吴某认为蒋某已经死亡遂松开绳子。随后,吴某用电话报警称将妻子蒋某杀死,在家中等待民警。
  
  庭审过程中,吴某已经冷静下来。他说:“我现在想想也很后悔,都怪自己当时太冲动做了傻事,既触犯了法律,也对不起所有关心我的人。”
  
  开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上诉判决。
  
  【法官点评】
  
  在这个家庭悲剧中,吴某由一个长期敢怒不敢言的受害者,转而成为痛下杀手的残忍施暴者,其中的教训发人深省。但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非法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吴某用绳子勒杀妻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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